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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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前沿新材料研究院(武汉理工大学桐乡研究院)自2020年12月成立以来,
始终秉持“引领科技前沿,引领行业发展,引领区域发展”的宗旨。

《桐乡市前沿新材料研究院管理条例》

2023-11-13 超级管理员 阅读 28

桐乡市前沿新材料研究院管理条例

                                                                      QY2201-3

桐乡市前沿新材料研究院

代码

QY2201-3

起草

钱芳

审核

熊鑫

版次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修改实施日期

批准

王继辉

A/3

2022-06-20

2022-06-20

20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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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管理条例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2.工时安排:

1)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行政人员实行单双休制,与生产相关的管理人员,公休日不限定周六、周日,可根据当月实际情况经上级领导同意后自主安排,可累计到当年度调休;超出工作时间的以上部分(需满4小时),经批准为加班的作加班处理。

2)工作时间:管理、研发人员为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12:30-1700时;车间人员为白班:8:00时-20:00时、晚班:20:00时-次日8:00时,白班午、晚餐及晚班二次工休各半小时。所有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开展上岗准备、交接班等准备工作。

3.请休假规定:

1)所有员工均可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即:元旦(1 天)、春节(3 天)、妇女节(限女性半天)、清明节(1 天)、劳动节(1 天)、端午节(1 天)、中秋节(1 天)、国庆节(3 天)。法定假日遇国家调整时,从其规定。公司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不能安排休假时,加班天数可用于调休,或依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给予2倍或者3倍工资。

2)根据实际在公司的工龄情况,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休假最小申请单位为 0.5 天(工作日),年休假视为正常出勤;年休假应在一年内休完,凡是请假先休年休假;年休假应在员工离职前本人申请休完,年休假未休完者视作为自己放弃。

3)因公负伤,因公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和社保局工伤认定报告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确认,可准工伤假。

4)事假包括员工因私或其他个人原因请假,事假申请最小单位 1 小时,事假为无薪假;事假申请时,优先使用年休假或调休假进行抵冲,不足半天的,按照半天算;无年休假或调休者的不按此款执行。

5)员工申请病假时应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紧急时允许先口头申请病假,而后补申请,补申请应在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未提交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者请假单视为事假,病假最小申请单位为 0.5 天(工作日);假满应提前办理续假,若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

6)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根据浙江省嘉兴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各类应休假在规定期限内未休的,视作自动放弃。

员工因公出门,报批给总经理助理,获得批准后出门。

 请各类假,至少提前一天向直属领导申请,并向行政人员报备,批准后才能执行,请假需要提交纸质请假申请单;病假、产假、工伤假需附二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书;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影响工作时(原则上一个班当天只能请1个),不予给假;公司所有员工若没有按上述要求办理手续的,以旷工论处。

7)旷工

a)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b)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c)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指定工作岗位报到者;

d) 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8)员工上下班须在钉钉上打卡签到,作为上班和下班统计依据。发生下列情形的:

迟到、早退时间在10 分钟(含)内的,每月第 1 次的不作乐捐扣罚,第 2 次及以上,每次按10元进行乐捐扣罚。

迟到、早退时间10 分钟-30 分钟(含)内的,次按20元进行乐捐扣罚。

迟到、早退时间在 30 分钟-2小时(含)内的,每次按50元进行乐捐扣罚。

迟到、早退时间在 2 小时-4 小时(含)内的,按旷工半天计算,并按每次100元进行乐捐扣罚。

迟到、早退 4 小时以上者,以旷工全天计算,并按每次200元进行乐捐扣罚。

未到下班时间在打卡处等候下班的,每次按50元进行乐捐扣罚。

车间员工超过 30 分钟未到(或离开)指定工位,也未办补假手续者,每次按50元进行乐捐扣罚。

4.员工原则上应服从现场负责人或工程师的组织和管理。对于工作安排认为不合理或有异议的,可与部门负责人,或向更上级反馈。员工之间应团结互敬,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氛围,违反规定者,每次按100元进行乐捐扣罚。

5.保密规定:

(1) 不得以文字、口头告知、照片视频等方式向外界泄露车间秘密。车间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配方、工艺参数、设备型号、原材料信息、客户信息、供应商信息等。

(2) 未经工程师及以上领导允许,不得带样品、原材料等带出厂。

(3) 未经工程师及以上领导允许,不得在车间内拍照、拍视频等。

以上行为一经违每次按500元进行乐捐扣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或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其中(2)(3)条,申请批准时需保留有文字或微信审批的物证。

6.纪律:

1)禁止酒后进入车间;禁止擅自带非公司人员进入车间现场;车间内禁止吸烟,禁带一切火源,违者按100元/次进行乐捐扣罚

2)工作时间,不准玩手机、聊天、打游戏、闲谈等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违者50元/次进行乐捐扣罚。

3)工作期间无任务安排(暂未获分配工作任务等)时,要在指定区域休息。休息期间不得在园内闲逛、喧哗,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不允许打游戏,违者100元/次进行乐捐扣罚

4)工作时间因事离开现场(如抽烟),须请示现场负责人(技术员或班长)获准,每次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每人在每班次因抽烟请假离岗不得超过2次。严禁擅自脱岗、串岗、溜岗、睡岗等,违者50元/次进行乐捐扣罚。

5)工作期间禁止消极怠工,出工不出力,频繁(按每班次达6次计)离岗且时间过长(每次按超10分钟计),影响产量和质量,违者50元/次进行乐捐扣罚。

6)员工进入生产现场须穿工作服违者50元/次进行乐捐扣罚。

7)个人物品妥善保管,不得乱放,不得影响现场6s管理违者50元/次进行乐捐扣罚。

8.安排值班˴临时性指令性工作迟到˴脱岗˴不到岗的员工,通报批评,严重者按50元/次进行乐捐扣罚。

9.员工须按照生产工艺规定或工程师指导进行现场作业。严禁违章操作,若故意损坏设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损失、造成工伤事故、产品质量问题,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10.对公司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认定,确能给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会给予50-200元/次的奖励。

11.员工应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在做好本职工作外,能给公司带来收益或使公司免于损失,一经认定给予100-1000元/次不等的奖励。